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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建设是执政党生命力、组织力和战斗力源泉
来源:国平律师网 | 发布时间:2018-4-20 | 浏览次数:

持续而科学建设是执政党的生命力、组织力和战斗力的源泉

---- 论新时期中国执政党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四:
原创作者:龙国平、龙圣、龙法治 版权由龙国平律师网(www.lgpls.com)独家所有

2011-6-29 21:59:50
标签:科学民主   尊重宽容  执政党建设  法治国建设    权力体系
庆祝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建党九十周年;

“国家档案”,内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著于2010年元月23-26日,2010年3月下旬曾寄予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先生。
摘要 本书式文中心论述什么是执政党、什么是执政党建设、执政党应是一个什么样的党、为什么要及怎样和应怎样来进行执政党建设,次要论述执政党理论学、执政党行为理论学和执政党建设理论学专业在当代中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关键词 建设  执政党建设   执政党  目的  要求  权力  权力体系
正文

目录

前言

第一节   执政党的含义和特征

第二节   执政党建设的目的、任务和使命

第三节   执政党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第四节   中国执政党建设的特殊目的、任务和要求

第五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

第六节   发展与创新

后记

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列强在经济、政治、文化格局中有显然的优势,经济全球化继续加强,政治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文化交流融合加速,大国优势凸显,知识科学信息技术一体化化向纵深发展,综合国力较量依然激烈,各种矛盾和危机竞相交错,国际竞争和国际形势更为微妙,谋发展,致协作,求和平,促安全成为世界的潮流。
尽管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和地区发展不平衡,但世界理性水平总体在不断上升,科学、创新、发展、民主、人权已成为时代进步的源动力。

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时代的进步也需要中国,开放的中国必要走向世界,然而基于国情特别是近现代的原因,中国迫切需要长治久安,需要持续发展,需要不断的开拓进取。

不同的时代和时期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任务和使命,新形势新阶段中国的主题离不开科学民主,离不开奋斗创造,离不开改革发展,离不开富强文明,也唯有如此,共和、自由和自信的中华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振兴中华、建设中华、发展中华,成为当今中国共和、自由、民主和法治时代发展的最强音。中国执政党要也应成为国家和民族繁荣发展的脊梁,成为统领和凝聚中国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成为胜任和实现现阶段任务和使命的坚强保证,她就应当也必须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不断进步。

既然共和的社会主义中国选择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就必须也应当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党的能力素质建设,不断加强党的形象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党的内部和外部建设,须知:

持续而科学的建设是执政党的生命力、组织力、战斗力的源泉。

然而,什么是执政党?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怎样和应如何来加强执政党建设呢?这即是执政党建设理论学、执政党行为理论学和执政党理论学必须面对的基本课题,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我们有大致的认识,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执政党的含义和特征,请看第一节:
第一节 执政党的含义和特征

那么,什么是执政党呢?

所谓执政党即是享有、运用和支配国家和地区政权,执掌政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护国家资源,引领社会进步,体现人的尊严和价值,组织和协调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政党或政治联盟(实践中有可能是政治组织或集团等)。其理论和现实表现形式主要有:独立执政党与联合执政党;国家执政党与地区执政党;实体执政党与形式执政党;显性执政党与隐性执政党;革命性执政党与建设性执政党;一国执政党与多国执政党;等等。
一般说来,执政党具有也应当具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

首先,正统性是执政党的最本质特征的要求。

正统性是指执政党取得合法性、实现合理性的程度,也是拥有或支配国家机器的正当性的体现,是区别非执政党、组织和集团的本质特征。它充分体现执政党拥有广泛的心理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充分说明其主流地位和权威性且并不意味着绝对正确。

其次,效益性是执政党的最实体特征的要求。

效益性也即执政党的有为性,是指执政党的必须作为程度。一个执政党执政没有效益,有点说不过去,要有较大的效益也确实不太容易,或多或少会有点政绩的,但仅有政绩还远不够,其效益性还体现在:
(一)拥有权力但不得滥用;
(二)拥有资源但不得挥霍浪费;

(三)实现国民利益但不得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
(四)有所作为亦有所不为等。

再次,组织协调性是执政党的最强势特征的要求。

组织协调性主要是指执政党对国家权力的垄断能力与对社会的控制程度和渗透能力。组织协调性太强,则易走向专制独裁或权力腐败;太弱则难以发挥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特别是国家机器的充分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政党内部及其与国家机器是否运转协调、有效;

(二)国民对国家和执政党的依赖程度;

(三)支配各种社会资源的程度和战略策略的充分程度;

(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五)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社会关系网络、情报信息系统等。

第四,进步性是执政党的最突出特征的要求。

进步性是指执政党的政治科学导向的作用程度,实质是指执政党的科学性,是执政党创新能力的体现和要求,是执政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主要体现在:

(一)执政党能否引领社会进步(至少不要阻碍社会进步);

(二)能否凝聚社会进步力量;

(三)能否跟上时代进步的步伐;

(四)能否跟上科学信息发展的潮流;

(五)能否容纳先进的政治理念并在实践中创新和发展等。

进步是国家和社会之魂,执政党的进步性不仅包括理论进步性和组织进步性,而且还包括权力进步性。如果执政党不能不断进步,不能不断创新,不仅难以登上执政舞台,即使登上(如单纯军事政变)也会面临巨大的压力,缺乏科学性,从而导致执政难以持久或执政僵化,可见进步性是一个执政党拥有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标志性特征。

第五,时代性是执政党的最形式特征的要求。

时代性是指执政党对其所处时代的适应能力和执政机会的依赖程度,实质是指执政党的现实适应性。

时代发展是不断上升的,是普遍的,执政党的进步是相对的,相比较而存在的,其时代性主要表现在:

(一)某个时代的执政党的成果是这个时代或时期的知识、科学和智慧的结晶;

(二)拥有这个时代的物质技术力量、执政精英和较为丰富的执政形式;
(三)任何执政党都会被烙上时代发展的烙印,很难执政一万年;

(四)衡量一个执政党的意义和价值,不是单纯地看她的执政时间,还要考察其执政的目的、任务和使命的完成与否等。

可见时代性是执政党的最形式特征的体现和要求。

在世界各地发展不平衡的政治实践中以上五个基本特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的不同的执政党在质和量的表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讲是不可或缺的,存在一定的联系。

例如:正统性是执政党的效益性、组织协调性、进步性、时代性的依据;效益性是执政党的正统性、组织协调性、进步性、时代性的基础;组织协调性是执政党的正统性、效益性、进步性、时代性的保证;时代性反应和体现执政党的正统性、效益性、组织协调性、进步性;而进步性则犹如一根红线贯穿于执政党的正统性、效益性、组织协调性、时代性之中。

这些基本特征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统一于执政党的理论与行为之中,统一于执政党的建设与发展之中,并在具体而生动的实践中得到充实、发展和提高。

当然执政党也还有其他一些特征,如自利性与互利性的统一、革命性与建设性的统一等。
我们了解了执政党的含义和特征之后,接下来就应明确执政党建设的目的和方向了,那么执政党建设的目的和方向是什么呢?请看第二节:


第二节 执政党建设的目的、任务和使命

要加强执政党建设,还必须明确执政党建设的目的、任务和使命,也即是要把执政党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呢?

首先就是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永不懈怠的执政党。其实质就是要明确执政党的职责,也即是执政党的.权限、职务和责任。主要体现在:

(一)掌好权、用好权、护好权是执政党的最直接职责。

所谓掌好权,就是执政党必须对自己的权限、职责有科学合理的规范和配置,避免权力滋生腐败的温床,实行精简和效能原则,充分发挥执政权力的最大效益。

所谓用好权,就是权力不得被滥用、肆意妄为,不仅对执政权力有所规制,而且对自身的权力运作也有严格的区分,特别是行使执政权与自身权力时不得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保障国家权力确确实实在为民服务。

所谓护好权,就是保证权力不受腐蚀,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落到独裁者的手中,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轻易委托或授权给没有执政能力和资格的政治组织或集团,同时还包括政权不得为“异邦”所夺取。

(二)实现政党政治的持续、协调、健康、有效发展,这是执政党的基本政治职责。

执政党对时局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为此也必须纵横捭阖,关注国计民生,实行开明的政治理念,团结各政党、各组织、各团体,扩大执政基础,在科学民主宪政的旗帜下,依法治国,使自己的执政举措得到有机贯彻和广泛认同,取得明显的执政效益,实现政治民主文明。

(三)引领社会进步,凝聚社会力量,保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政党、国家、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是执政党的基本社会职责。

在现代社会,执政党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领头雁责无旁贷,要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和因素,容纳一切先进分子加入到自己的组织中来,运用社会各种资源,减少自己的执政阻力,营造各种良好的执政环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服务,实现政党、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良性发展。
其次就是要把执政党建设成为一个享有政治权力、履行政治义务的合格“政治人”。
执政党是政治权力和政治责任的统一体,也是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的统一体。没有任何政治特权,不允许执政党拥有政治权力而不承担政治义务,执政党应是一个模范遵守党章党纪的、谦虚谨慎的、敢于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敢于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合格“政治人”。

再次就是要把执政党建设成为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确行使法律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良好“法人”。
执政党既是执政权力与执政责任的统一体,又是执政权利与执政义务的统一体。执政党应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一致性。任何公民和人民个体相对于执政党(及其政府)来说都是一个弱势,尽管说执政党的利益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但实践中是存在可能将公民和人民个体的利益置于危险之中甚而直接侵犯公民和人民个体的利益的行为,这时公民或人民个体将有可能不得不诉诸于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因而执政党不仅要能承担其行政法律责任,而且还需要能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责任”就显得犹有必要的了,毕竟执政党不等于国家,况且这也符合国内法律责任一般不豁免的原则。由此要把执政党建设成为一个敢于负责任、善于负责任、可以负责任、能够负责任的“法人”而不应享有任何法律特权,也仅有这样才能使公民和人民个体的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第四就是要把执政党建设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现代国家少有执政党不宣称为民服务的,问题的关键不仅仅是执政理论上,而更要落实到执政实践中去,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毫无私利,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然就应服务于人民,立党为公,党没有任何特权,故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而且实践中还要把为人民的整体服务与为人民个体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不能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颐指气使,正因如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就是执政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总之,既要把党建设为一个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永不懈怠的执政党,又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享有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的“政治人”,还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对法律对事实敢于并善于负责的“法人”,更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对民族都有益和有利的公仆,这即是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目的、任务和使命。

执政党建设的目的是党的自身目的、直接目的、一般目的的有机统一,是政治目的、法律目的、社会目的的有机统一,又为执政党的权力监督、权利监督、人民监督、政治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开辟了广阔的途径。

一定的目的、任务和使命代表和体现一定的建设方向,反映出一定的内容和要求,那么执政党建设又有些什么内容和要求呢?请看第三节:

第三节 执政党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要加强执政党建设,还必须掌握执政党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总的要求:

所谓执政党建设即是在充分认识执政党的职责、任务和使命的基础上,实现执政理念、执政行为、执政目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执政方式、执政效果等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配置科学合理有效的权力制约与监督运行机制,进而达到执政目标和执政功能的系统优化,确保政党政治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的过程。

执政党建设既包括执政党的执政理论建设也包括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建设;既包括执政党的理论建设也包括执政党的行为建设;既包括执政党的形式建设也包括执政党的实体建设。其内容大致可以分成两大部分:

一部分属于执政党的形式内容建设体系也即包括执政形式、执政理念在内的较浅层次内容建设体系,核心是执政党的理论建设与能力素质建设。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执政党的形式理念建设,又包括:
①执政党的形式建设;
②执政党的理念建设等。

(二)执政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又包括:
①执政党的理论建设;
②执政党的思想建设;
③执政党的理想目标、规范章程、纲领建设;
④执政党的指导思想策略战略方针原则建设;
⑤执政党的组织精神建设;
⑥执政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建设等。
(三)执政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又包括:
①执政党的组织建设;
②执政党的制度建设;
③执政党的程序建设;
④执政党的职能建设等。

(四)执政党的能力素质建设,又包括:
①执政党的能力建设;
②执政党的素质建设等。

(五)执政党的形象作风建设,又包括:
①执政党的形象建设;
②执政党的作风建设等。

另一部分是执政党的实体内容建设体系也即包括执政权力与执政机会在内的较深层次内容建设体系,核心是权力机制与制度规范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四大方面:

一)执政党的自身建设体系,核心是执政党的行为建设。其内容主要包括:

①执政党的行为建设;又包括:
Ⅰ、执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
Ⅱ、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和执政方式的科学化;
Ⅲ、执政目的的合法化、合理化;
Ⅳ、执政效果的显著化;
Ⅴ、执政功能和执政目标的整体优化等。

②执政权力、执政权利与执政机会建设;

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与政治权力格局等。

(二)执政党的政权建设体系,核心是建设科学合理有效的党与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运行机制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体系。其主要内容有:

①执政党与国家的职务、权力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② 中央权力体系与地方权力体系建设;

③ 执政党的领导机制与国家行政体制、立法体制和司法体制建设;

④ 党的监督机制与国家监督体系建设;

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武装力量体制建设;

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法律权利格局等。

三)执政党的社会建设体系,核心是建设科学合理规范的社会权力运行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社会权力的价值和意义;

②社会监督机制建设;

③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自治自理机制建设;

④各组织各团体各协会的权利和义务;

⑤公民、国民与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与经济权力格局等。

(四)执政党的自身建设体系、政权建设体系、社会建设体系的关系建设,实质是执政党的内部与外部建设的关系建设,核心是实现党、国家、社会三者权力的协调有效持续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党的权力、国家权力、社会权力的关系建设;

②执政的心理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建设;

③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军事力量、法律力量、外交力量、文化力量、信息力量的组织与建设

④党的内部建设与外部建设的关系建设;

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与文化权力格局;

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息体系与信息权力格局等。

由上可知,这两个层次的内容体系不是完全分开,也不是截然对立的,二者是有机的统一整体,共同作用于执政党的行为与理论发展之中,统一于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之中,特别是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的执政理论与执政行为当中,而且执政党建设的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亦会有所不同,如此庞大而复杂的内容体系如何将之科学贯彻到执政党执政的理论与实践当中去以完成党建的历史使命呢?这就需要遵循一定的要求和原则:
首先,必须明确执政党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而且是一个“伟大的工程”。

执政党建设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建设,就其内容来看:既包括对国民的教育准备动员,又包括党的自身建设,还包括国家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就其目的来看:既有政党目的、政治目的,又有社会目的、法律目的,还有一般目的、特殊目的等;就其结构来看:既有主体工程、核心工程,又有辅助工程、附属设施等;就其体系来看:既有浅层次的,也有深层次的,就是同一层次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容又可自成体系等;就其目标来看:既包括富强民主,又包括文明和谐等;就其形式来看:既十分丰富,又不断创新发展等。

可见,如此“庞杂”而精深的系统工程也恰恰说明了单纯的党的自身建设是很难完成执政党系统工程建设的任务和使命的,必须多管齐下,同时建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一切社会力量,为党的伟大工程服务。

其次,必须明确执政党的建设是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要考虑到这个过程的长期性和曲折性,要把执政党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有机的结合起来,还要充分考虑到党建过程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因素。
执政党是一个事关大局的政党,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能影响到各政党各组织各团体的利益,也可能汇影响到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和安全,特别是一个“人治”色彩浓厚、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不高的国度里,执政党的建设更需要胆识和智慧,更需要理性,要依据党情、政情、国情和世情,抓住时代发展的脉搏,运用好党建的主客观形势,将党建的目的和使命与现实实际结合起来,使党建的战略与策略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党建的“有形”建设与“无形”建设统一起来。须知:党的建设事业既非一蹴而就,也非一劳永逸,而是不断循序渐进的。

第三,在进行执政党建设的系统工程的过程中,既要营造各种有利条件,消除不利因素,又要持有谨慎科学客观的态度;既要全面,又要有层次、有重点、有阶段、有步骤,要考察各个部分的联系,搞好主体工程,核心工程,找准关键点,找到切入点,采取富有建设性的举措,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信息化、技术化贯穿在这一过程的始终,实现“在发展中建设,在建设中发展”的总要求和总原则。
当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的执政党建设的目的、任务和要求是会有所不同的,现阶段中国执政党的建设就有着较为特殊的目的、任务和要求。请看第四节:

第四节 中国执政党建设的特殊目的、任务和要求

开放的中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决定着中国执政党建设有着较为特殊的目的、任务和要求,这就是:

实现一党长期执政且长治久安、持续发展。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和完成这一庄严历史使命呢?

首先,中国执政党必须是一个极具建设性、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成熟、能够经受各种风险和考验、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性政党。为此就必须:

(一)开辟党的建设新方式新途径,逐步走出“党内斗争”是不可避免的思维惯性。

党的建设方式基本的采取建设性形式进行,除非不得已且依程序进行,否则不得采取“党内斗争”的形式,也即以“党内建设”代替“党内斗争”并把非建设性方式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以实现、维护、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培育政治理性,拓展社会的和谐力。

二)解决党的“历史性”,消除当代中国“革命党”。

所谓党的“历史性”是指代一揽子影响党的建设、长期执政和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从其较浅层次来看:如形式主义严重泛滥的“官本位”社会;政治不够民主和透明;新闻又不够自由和开放;社会自治自理能力较低;仍是一个男权主义居绝对优势的政权等;

②从其较深层次来看:Ⅰ、历史性如党创建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陈代谢”论;Ⅱ、阶级性如阶级斗争论、资产阶级自由化论;Ⅲ、封建性如封建残余、封建传统;Ⅳ、腐朽性如腐朽的作风、落后的管理方式、权力的腐化;Ⅴ、垄断性如既得利益论、党禁论、权力的过分集中、滥用等等。

解决党的历史性其实质即是保持党的先进性。

所谓消除当代中国革命党也有几层意思:

一是中国共产党要由一个“革命性”执政党建设成为一个极具“建设性”的执政党;
二是要消除在当代中国产生和存在新兴“革命性”执政党的“土壤”,当然中国是一个拥有广泛的革命土壤的国家和悠久的光荣革命传统的国度;

三是必须保留在中国存在和产生“建设性”执政党的可能,这一方面是基于现实的中国执政党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未来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来考量的;
四是非从肉体上消灭“革命党”人;

五是要警惕黑社会性质恐怖组织和境外的“革命党”等。

其实质就是既要避免在当代中国社会产生直接对立的武装政治集团和军事集团的同时又要使现实的中国执政党永不懈怠;既要实现中国执政党的“组织协调性”又不能使其对政权的的过分垄断而走向专制、独裁、腐败和对社会的过度控制、渗透而滞缓未来中国社会的发展;既要确保中国执政党对内的建设性又不排除对外(国)的革命性防卫。这也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和难题,在执政党建设理论学上称之为党建困境。

解决党的“历史性”,消除当代中国“革命党”的有效途径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科学评价自己,定位自身,认清自己的特点,理性执政;而其根本途径则是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即人民民主权力体系),依法民主执政。

(三)赋予党的“时代性”和“进步性”。

“时代性”和“进步性”是现代执政党的两大基本特征,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使执政党拥有远大的理想,博大的胸襟,宽广的视野,良好的形象,与时俱进的品质,能够保持执政党的“正统性”,实现执政党的“有为性”,成为始终站在时代前列、经受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先进性政党。

其次,要实现和完成这一庄严历史使命,就必须明确一党长期执政且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一是一党执政而非一党专政;二是长期执政目前就必须坚持与支持一党执政;三是一党长期执政而非永久执政;四是长期执政的同时要能长治久安、持续而科学发展。具体表现在:

(一)在我国,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毫无私利,立党为公,同时我国已基本确立了宪法至上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在法律上也应没有任何特权,宪政民主应成为中国社会的基本趋向,党治理国家行使执政权必须坚持依宪治国;

(二)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应服务于人民,执政党也没有政治特权,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权力应是人民依法决定,而非由当自己决定,党的执政只能也应是依法执政、执政为民;

(三)宪法序言声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但并不意味着禁止“结社建党”,事实上宪法和法律虽未明定“开放党禁”,但更未明定“禁党”,只是因条件未成熟而“搁置”。这恰恰是一党执政而非一党专政的体现,同时“禁党令”不符合中国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也不符合国家与民族的长远利益;

(四)中国执政党只是要求长期执政而非永久执政,这也是党科学执政的体现;

(五)中国执政党在实现长期执政的同时必须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持续而科学发展,否则长期执政没有实际意义,执政也就难以为民;

(六)在中国现阶段的较长时期内,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将事事难成,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社会建设不仅不可能完成,就是可持续发展,安全稳定也将成为问题,即使党的领导存在某些错误和失误;

(七)中国执政党建设的目的、任务和使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参与,是没有实际的幻想;

(八)由上可知,我们现阶段不但不能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且还要坚持和支持党的领导,在坚持和支持党的领导的同时更要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和执政素质,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思想贯彻到依宪治国的实践中去开花结果,在改革创新的伟大实践中完成党的庄严历史使命。

再次,要实现和完成这一庄严历史使命,还必须继续扫除封建残余,实现政党政治的健康、有效、持续发展。

中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思想文化传统的国家,也是一个拥有“人治”历史悠久的国度,那些同当代民主宪政格格不入的封建残余时时侵袭党的肌体,侵袭国家体制,侵袭公序良俗,侵袭人民的利益。尽管扫除封建残余的历史任务繁重而艰巨,长期而复杂,然而不扫除这些残余就很难在中国确立现代民主政治之理念(如科学民主、公平正义、自由法治、尊重宽容、理性理智等),也很难确保当代中国政党政治的健康、有效和持续发展。

第四,要实现和完成这一庄严历史使命,还必须继续消除愚昧和无知,提高国民素质,为中国的执政党建设提供科学文化基础和政治现代化奠定理性基础。

在当代中国,没有什么比愚昧和无知更为可怕的了,它们是中国社会进步发展的两个(只)“拦路虎”,二者的唯一结局就是落后。为此,我们必须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区别党员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确立国民教育体系特别是义务教育体系,把科学和教育兴国战略落到实处,确立科学、资源(包括人才资源)和技术为本位的国策思想。就目前中国社会而言,太过感性,理性水平不够,任其发展会使执政党建设举步维艰或盲目进行,甚而会成为当代未来中国政治现代化发展的“瓶颈”。因此,“启迪民智”要与“改善民生”并举成为中国执政党和政府的基本任务来抓好、发展好。
第五,要实现和完成这一庄严历史使命,还必须正确处理好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起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必然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

第六,要实现和完成这一庄严历史使命,最根本的是继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的同时逐步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

中国是一个以“理论”治国的国度,理论对中国执政党和政府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至少在目前中国的一个较长时期内。“理治”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以单纯的理念、理论治国;另一种是以理论体系、理论科学治国。“理治”(过分依托理论精英)相对于“人治”(过度依赖个人禀赋)是社会的进步,相对于“法治”(过分依托制度规范)显有不足。它既有一定的“人治”色彩,也具有“法治”的某些特征,建设和发展得好是可以走向“形式法治”,并为最终过渡到“实体法治”打下理性基础。

实现党、国家和社会权力的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就必须确立中国特色权力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党、国家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科学发展并从根本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的权力和利益且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而确立当代中国特色权力体系的理念之一就是扬弃“人治”、容纳一定的“理治”,坚决实行“法治”。另外,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也需要有充分的理论动员和准备。因此,执政党要科学有效地治党治国治军建社就必须加强党的理论建设特别是加强党的理论科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实现当代中国理论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并为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基础上的“法治国”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那么,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呢?请看第五节:

第五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

当代中国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目标就是依据党情、政情、国情和世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使中国党、国家和社会权力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民主化发展道路,实现政治文明现代,国家富强安定,社会和谐进步,在发展中科学建设,在建设中持续发展。一句话就是政通人和,百业俱兴,幸福安康。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是执政党建设的实体工程,是执政党建设的最核心内容,是执政党行为理论学的基本课题,其工程之庞大和伟大,其任务之艰难和繁重,其内容之广泛之重大,其要求之精之深,其意义之久远,简直“匪夷所思”。

谓权力体系即是权力分立(优化)与制约和监督运行机制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体系和附属设施的简称。在当代中国确立何种权力体系,为什么要确立权力体系,如何来确立权力体系,特别是这一权力体系如能在实际中得以确立并健康运行,将“刷新”数千年来的传统政治发展模式,使中国党、国家和社会权力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民主化轨道,奠定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格局,为中国政治现代化开辟广阔的道路,为世界各国的政治权力运行提供范式,使中国人在政治上“扬眉吐气”。

由于这一课题的严肃性,本人对此持谨慎态度,其基本内容本书式文第三节有所提示,这里为避免给诸君有先入之见,也限于篇幅,本人暂且不述,不过就其形式而言,且不说未来的中国国家和民族要繁荣昌盛,也不说当今的中国社会要可持续发展进步,就是拿保障我们十三亿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来说,那人民民主宪政或说共和民主宪政也就不得不是首当其冲的了,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亦可称之为人民民主宪政权力体系或共和民主宪政权力体系,简称为人民民主权力系。

其核心理念就是人民权力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然就应服务于人民,其实质就是要在当代中国确立人民的权力分立与制约和监督运行机制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体系和附属设施。详情请看:《新时期中国执政党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论人民民主权力体系及其附件》。

第六节 发展与创新

发展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人民的事业永无止境。

执政党的理论与行为在不断发展,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与行为亦未有穷尽,当我们从中国共产党、中国执政党、昨天今天明天的中国执政党来看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当我们从各民族、各政党、各组织、各团体来看又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当我们从党的领导干部、国家干部、党员、群众来看又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当我们从人民的整体、人民的个体、公民和国民来看又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当我们从道德、法律、权力和人性来看又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当我们从大陆东中西部、港澳台华来看又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当我们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时代的不断进步来看又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当我们从世界各国各地的不同眼光来看又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当我们从过去的政治实践、今天的政治实践、将来的政治实践来看又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等等。

如何来评估和衔接这些内容和要求?如何来体现和实现这些内容和要求?如何来更好地发展和创新这些内容和要求?如何使执政党的执政理论和执政行为更加科学规范?特别是如何开辟一条执政党建设的科学化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使党、国家、社会权力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民主化轨道,使中国党、国家、人民的事业持续而科学发展?

可见,研究执政党的理论与行为,研究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就显得犹有必要的了,况且,执政党的理论与行为特别是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与行为也需要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因此,使执政党建设成为一门学科与专业至少在当代中国就有着较为充分的意义。

后记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之安康,政之所兴;民之幸福,党之所系!

二十一世纪前五十年中国党(及其政府)的建设和发展的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和决定后五十年中国政治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程度如何!

*      *      *           *       *       *


备注:
作者:龙法治,生于1973年,男,瑶族,湖南汝城人,湖南扬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文约一万余字,选自《执政党建设理论学》、《执政党行为理论学》和《执政党理论学》,龙法治律师著(1992-2012);

附:㈠1999年底曾寄予“中共中央党校负责人”收的文章有:

①《论新时期中共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一:理论建设是党的灵魂》;

②《论新时期中共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二:组织制度建设是党的生命》;

③《论新时期中共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三:素质建设是党的基石》;

㈡龙法治律师之中国执政党建设理论文章还有:

⑤《论新时期中国执政党宏观工程建设系列之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体系》;

⑥《论新时期中国执政党宏观工程建设系列之六:论人民民主权力体系及其附件》;

⑦《论新时期中国执政党宏观工程建设系列之七: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范体系及其附件》;

⑧《论新时期中国执政党宏观工程建设系列之八: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理论体系及其附件》;

⑨《论新时期中国执政党宏观工程建设系列之九: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理论体系实施方案》;

⑩ 两封党建信:96年《予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部长(后为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罗海藩先生的信》;2010年3月13日《予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先生的信》。
原创作者:龙国平、龙圣、龙法治  版权由龙国平律师网(www.lgpls.com)独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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